财 务 管 理
作者: 来源: 发布日期:2015-02-11
一、差旅费管理
按照《北京市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差旅费管理办法》,差旅费开支范围包括城市间交通费、住宿费、伙食补助费和公杂费。城市间交通费和住宿费在规定标准内凭据报销,伙食补助费和公杂费实行定额包干。
1.城市间交通费
出差人员要按照规定等级乘坐交通工具,凭据报销城市间交通费。未按规定等级乘坐交通工具的,超支部分自理。
2.出差人员乘坐交通工具的等级见下表:
交通工具
级别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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火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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轮船(不包括旅游船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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飞机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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其他交通工具
(不包括出租小汽车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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北京市国家机关副市长以及相当职务的人员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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软席
(软座、软卧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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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等舱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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头等舱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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凭据报销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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续
交通工具
级别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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火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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轮船(不包括旅游船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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飞机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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其他交通工具
(不包括出租小汽车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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北京市国家机关正副局长以及相当职务人员;高等学校教授,科研单位研究员,医疗卫生单位主任医师,文化艺术单位艺术一级人员;职务工资在五级(含五级)副教授,副研究员,副主任医师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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软席
(软座、软卧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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二等舱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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普通舱
(经济舱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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凭据报销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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其余人员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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硬席
(硬座、硬卧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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三等舱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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普通舱
(经济舱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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凭据报销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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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.特殊情况
出差路途较远或出差任务紧急的,经单位局级领导批准方可乘坐飞机。乘坐火车,从当日晚8时至次日晨7时乘车6小时以上的,或连续乘车超过12小时的,可购同席卧铺票。符合规定而未购买卧铺票的,按实际乘坐的硬座票价的80%给予补助。可以乘坐软卧而改乘硬卧的,不再给予补助。乘坐飞机,往返机场的专线客车费用、民航机场管理建设费和航空旅客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费(限每人每次一份),凭据报销。
4.住宿费
住宿费开支标准上限:副市长级人员600元/人/天,局级人员300元/人/天,处级及以下人员150元/人/天。
5.伙食补助费
出差人员的伙食补助费按出差自然(日历)天数实行定额包干,每人每天50元。出差人员由接待单位统一安排伙食的,不实行包干办法。出差人员应向接待单位交纳伙食费,回所在单位如实申报,每人每天在50元以内凭接待单位收据据实报销。接待单位收取的伙食费用于抵顶招待费开支。
6.公杂费
出差人员的公杂费按出差自然(日历)天数实行定额包干,每人每天30元,用于补助市内交通、通讯等支出。
出差人员由所在单位、接待单位或其他单位免费提供交通工具的,应如实申报,公杂费减半发放。
7.参加会议等的差旅费
工作人员外出参加会议,会议统一安排食宿的,会议期间的住宿费、伙食补助费和公杂费由会议主办单位按会议费规定统一开支,在途期间的住宿费、伙食补助费和公杂费回所在单位按照差旅费规定报销。小型调查研究会等不统一安排食宿的,会议期间和在途期间的住宿费、伙食补助费和公杂费均回所在单位按照差旅费规定报销。
到基层单位实(见)习、工作锻炼、支援工作以及各种工作队等人员,在途期间的住宿费、伙食补助费和公杂费按照差旅费开支规定执行。在基层单位工作期间,每人每天发放伙食补助费15元,不报销住宿费和公杂费。
8.调动、搬迁的差旅费
工作人员因调动工作所发生的城市间交通费、住宿费、伙食补助费和公杂费,按出差的有关规定执行(其他细节参见北京市财政局京财行【2007】932号文)。
二、柜台报账须知
报帐时间:
上午8:00—11:30
下午13:00—15:30(校本部)
13:30—16:00(东区)
具体报帐须知参照《首都经济贸易大学财务处柜台报帐须知》。
根据经费来源不同,经费本共分四种情况:
经营经费本---黄色小本
部门经费本---绿色小本
项目经费本---橘红色小本
课题经费本---浅蓝色小本
报销时需携带经费本,领取劳务费时间为每月4号—20号之间,领前需在财务处网站下载并填写纳税申报表模板(新),并以附件形式发送至laowufei@cueb.edu.cn.
现金报销2000元以上需提前2天预约
预约电话:65976352(东校区) 83952050(校本部)
三、公积金贷款及支取
★ 公积金贷款
目前,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手续已经非常简便,并且,公积金管理部门会为您提供非常人性化的服务,一般的办理程序如下:
第一步 填写《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书》(可到财务处领取)。
第二步 准备好各项申请材料。
1.购商品房需准备的申请材料
(1)本人需带的原件:购房合同;首付款发票;身份证(夫妻双方);户口本(夫妻双方);结婚证;最高职称证;最高学历证。
(2)本人需带的复印件:购房合同(需复印6份);首付款发票(4份);身份证(夫妻双方:购房人5份、配偶4份);户口本(夫、妻双方的首页、本人页和变更页各4份,无变更也需复印);结婚证(4份)。
2.购经济适用房需准备的申请材料
(1)本人需带的原件:购房合同;首付款发票;身份证(夫妻双方);户口本(夫妻双方);结婚证;最高职称证;最高学历证。
(2)本人需带的复印件:购房合同(需复印5份);首付款发票(4份);身份证(夫妻双方:购房人及配偶各4份);户口本(夫、妻双方的首页、本人页和变更页各4份,无变更也需复印);结婚证(4份);经济适用房立项批复(1份)。
3.购集资房需准备的申请材料
(1)本人需带的原件:购房合同;首付款发票;身份证(夫妻双方);户口本(夫妻双方);结婚证;最高职称证;最高学历证。
(2)本人需带的复印件:购房合同(需复印5份);首付款发票(4份);身份证(夫妻双方:购房人及配偶4份);户口本(夫、妻双方的首页、本人页和变更页各4份,无变更也需复印);结婚证(4份);集资(购)建房方案、请示及批复(4份)。
4.购房改房需准备的申请材料
(1)本人需带的原件:购房合同;首付款发票;身份证(夫妻双方);户口本(夫妻双方);结婚证;最高职称证;最高学历证。
(2)本人需带的复印件:购房合同(需复印5份);首付款发票(4份);身份证(夫妻双方:购房人及配偶4份);户口本(夫、妻双方的首页、本人页和变更页各4份,无变更也需复印);结婚证(4份);房改房售房方案、请示及批复(4份)。
第三步 在您备齐所有材料后就可以到相应的公积金管理部进行初次审核,包括做个人信用评估等。
第四步 《评估报告》出来后,再到公积金管理部进一步审核,确定最终的贷款年限、贷款金额、担保方式等。
第五步 到公积金管理部,在有关合同上签字,然后,即可等待公积金个人贷款经办银行通知您办理贷款发放手续了。
负责管理我校公积金贷款的管理部门是:方庄管理部
地址:丰台区方庄芳城园三区18号楼 电话:67690494
★ 如何支取公积金
职工在什么情况下可以支取住房公积金?
1.部分支取:(1)购买自住住房;大修、翻建自有住房;自建自有住房;(2)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;(3)偿还住房贷款本息的。
2.销户支取:(1)离休、退休的;(2)出境定居的;(3)完全丧失劳动能力,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(二者条件缺一不可);(4)死亡。
支取住房公积金流程
按规定职工支取住房公积金必须通过汇交单位统一办理(即由校财务处统一办理)。由汇交单位开具《住房公积金支取申请书》,加盖单位预留印鉴,后附有关支取证明材料(由职工提供),经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系统审核后,办理支取手续。
1.部分支取:购买自住住房职工需要提供的材料
(1)首次支取需携带以下材料(复印件用A4纸)
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(正反面都需复印)1份;
购房合同原件及复印件1份;
购房发票原件及复印件1份;
交通银行公积金联名卡复印件;
《住房公积金支取记录单》(到财务处填写)。
如配偶方为买房人,除以上资料外,还需提供结婚证复印件、主买房人《住房公积金支取记录单》复印件;如未建立公积金,需单位开证明。
(2)再次支取只需提供盖章生效的支取记录单(到财务处填写)
2.销户支取(复印件用A4纸)
(1)职工离休、退休的需携带以下材料
离退休证及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;
交通银行公积金联名卡或北京银行银行卡(正反面)复印件或工商银行存折复印件
(2)出国定居的需携带以下材料
提供国外定居证明复印件1份;
户口注销证明;
交通银行公积金联名卡或北京银行银行卡(正反面)复印件或工商银行存折复印件
(3)职工在交存公积金期间死亡的需携带以下材料
如由已故职工配偶领取公积金的,需提供结婚证复印件、户口本复印件、领取人的身份证原件、复印件、及已故职工本人的银行卡卡号。
如由非已故职工配偶或对公积金继承、归属有争议的情况下还需提供法院判决书、裁决书或公证机构的公证书等法律文件。
3.如遇其他问题,详情可咨询负责公积金贷款的管理部门或我校财务处。
北京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电话:96155
校财务处联系电话:83952293
联系人:张秀芹
持交行联名卡可办理约定提取公积金,新职工入校后需及时办理交行联名卡。
四、年所得12万元以上个人所得税自行纳税申报流程
★ 汇总有关数据
1.“工资、薪金所得”
通过登录财务处网页(cwc.cueb.edu.cn)的“高级财务管理平台登录(新版)”中的“工资查询”,汇总如下几个数据:
“境内年所得额”=(1-12月“薪金收入”合计)+绩效考核合计+补发工资
“应纳税所得额”=(1-12月“计税工资”合计)+绩效考核合计+补发工资
“应纳税额”=(1-12月“扣税”合计)+(1-12月“扣税2”合计)+“考核奖税金”+“补6个月工资税”
“已缴(扣)税额”=“应纳税额”(减免税人员按实际纳税额填列)
2.“劳务报酬所得”
凡从外单位取得的劳务报酬,汇总以下几个数据:
“境内年所得额”=从外单位获得的全年劳务报酬税前收入合计数
“应纳税所得额”=从外单位获得的全年劳务报酬税前收入合计数
“应纳税额”=从外单位获得的全年劳务报酬应纳税额合计数
“已缴(扣)税额”=从外单位获得的全年劳务报酬已纳税额合计数
若从外单位获得的劳务报酬为税后收入,在进行纳税申报时,需将税后收入倒推回税前收入,再计算出应纳税额,计算方法见后附“劳务报酬税后所得还原税前所得及应纳税额计算公式”。
3.“稿酬所得”
凡取得稿酬收入,汇总以下几个数据:
“境内年所得额”=全年稿酬税前收入合计数
“应纳税所得额”=全年稿酬税前收入合计数
“应纳税额”=全年稿酬应纳税额合计数
“已缴(扣)税额”=全年稿酬已纳税额合计数
若所得稿酬为税后收入,在进行纳税申报时,需将税后收入倒推回税前收入,再计算出应纳税额。
★ 纳税申报
1.登录“年所得12万元自行申报”模块
(1)登录www.tax861.gov.cn,点击左上角的“年所得12万元自行申报”;
(2)若以往年度进行了年所得12万元以上自行申报,点击“持原密码申报”;若本年度初次登录或以往年度进行了年所得12万元以上自行申报但遗忘密码,点击“获取密码申报”。
2.个人所得税纳税申报
(1)工资、薪金所得
对应上述已汇总的“工资、薪金所得”的“境内年所得额”、“应纳税所得额”、“应纳税额”、“已缴(扣)税额”数额逐一填列。
(2)劳务报酬所得
对应上述已汇总的“劳务报酬所得”的“境内年所得额”、“应纳税所得额”、“应纳税额”、“已缴(扣)税额”数额逐一填列。
(3)稿酬所得
对应上述已汇总的“稿酬所得”的“境内年所得额”、“应纳税所得额”、“应纳税额”、“已缴(扣)税额”数额逐一填列。
★ 特别说明
申报截止日期为每年3月31日,逾期不申报将接受税务机关处罚。